合伙創建新公司,股權分配在所難免。股權的分配關乎企業的穩定和發展,該如何去分配呢?今天安安就和大家一起來聊聊:
很多老板會說,跟自己創業的合伙人大家都比較熟悉,股權分配的一起按照商量好的來,就行了,沒必要那么麻煩!
股權分配問題在最開始如果沒有處理好,很可能為今后的創業失敗埋下隱患。尤其創業到了一定階段,基本步入正軌時,最容易出現分歧,如果在這個創業團隊中沒有一個人擁有絕對的控制權,可能最終的結果就是分道揚鑣,導致創業失敗。

1、明晰合伙人的權、責、利。
合伙創業講究情懷沒錯,但最終也是要實現實際利益,怎么能夠體現你的利益和價值,很重要一點就是股權、股比。后者是你在這個項目中的作用,以及利益的重要體現
股權的分配最后都會轉化成控制權的問題,如果他們的股比能形成一個核心的控制權,完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端,提升企業決策效率。
現在投資人跟你談投資的時候,會關注你的產品,也一定會關注你的股權架構合不合理,如果是看到比較差的股權架構,他們是肯定不會投資的。
那么,公司注冊時怎樣分配股權對企業的長遠發展更有利?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各種持股比例的含義:

針對合伙企業的股權分配,安安給大家幾個建議,可以參考下:
兩人合伙,忌股權均分,也要避免創始人吃獨食,而是要一大一小、一強一弱。80%對20%、70%對30%等,比較合理,老大清晰,可以快速做決策。
三人合伙,要保持1>2+3的基本原則,即第一大股東的股份一定要大于第二三股東的股份之和。70%:20%:10%和60%:30%:10%等,這樣的比較合理,理性又穩固。
多人合伙,核心股東要占大股。當股東人數較多時,合理的股權結構是,大股東不僅要大于第二三之和,還要小于第二三四之和,這樣才安全。
現實操作中,常常會遇到這種情況:兩個人合伙開企業,一個人只出資不參與公司管理,另一個人既要出資又要管理公司。這種情況下,股權還是按照出資額去劃分嗎?
這種情況下只有一條解決方案:解決方案都是同一個:將股權分為身股和財股,并設置成熟的條件!
身股,即和人有關的股,在公司工作,就分配身股,離開公司,則失去這份股權;
財股,即和錢有關,出資便得到財股,即使離開公司,仍然持有這份股份。
股份分好之后,還應設置成熟機制,達到一定的條件才能獲得這份股權,以起到激勵作用。

機制設立遵循以下三個原則:
首先應根據公司業務的類型劃分出財股和身股的比例,若公司的業務是資本密集型的,那就讓財股占更大比例,若在業務開展中人才、技術發揮更大的作用,那就讓身股占更大比例。確定了比例之后,再在財股中分配資金所占份額。
2.對于出資的合伙人分配財股,出力的合伙人則分配身股。
當合伙人通過努力達到特定目標后,股權才能成熟,正式得到股份,且越晚成熟得到的股份便越少,因為股權會隨著公司的成長不斷增值。除此之外,還能設置股權分批成熟,比如每年成熟25%,以此來防止合伙人得到股份后就做甩手掌柜。
一個公司的股權分配直接決定了其權利的分配,而權力的分配又影響著公司的決策和運營。所以,在創業初期,如果有合伙人,就一定要設計好股權結構。這樣才能保障企業的長效運營!